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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租房提取公积金可网上办 理

2017-07-11 16:14

  南方日报讯(记者 曲广宁)从**开始,只要是在柜台签订了网上业务办 理协议、又满足租房提取条件的职工,就可以足不出户在网上自助操作办 理租房提取业务。记者从深圳市公积金中心了解到,经过数个月的准备,深圳网上自助办 理租房提取业务**正式上线。

  **提取后资金将转至储蓄账户

  经住房公积金中心初步估算,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中,存在租房提取潜在需求的职工超过300万,而从过去几个月来深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办 理情况来看,租房提取业务量约占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量的70%。该负责人告诉记者:“基于当前全市400多万缴存职工的基数规模,推进网上自助办 理业务模式,能为广大职工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务。”

  截至目前,公积金中心已正式推出两种网上自助办 理业务,除了**推出的网上自助办 理租房提取业务外,2011年12月还推出了网上自助办 理其他住房消费提取业务。

  住房公积金中心表示,职工只要在各公积金业务银行网点签订网上业务办 理协议,在满足租房提取条件或者“其他住房消费”提取条件(职工应缴存住房公积金累计满12个月)时可以通过公积金中心网站“网上办事大厅”直接**办 理上述业务,无需再预约到银行网点办 理。**办 理成功后,所提取金额将转到职工的公积金联名卡的储蓄账户上。

  公积金中心有关负责人提醒说,广大职工目前在公积金业务银行网点办 理提取业务时,不妨同时签订一份网上业务办 理协议。签了这份协议,就可以足不出户通过公积金中心网站“网上办事大厅”直接**办 理租房提取和其他住房消费提取业务。

  今年将推出更多提取业务网上申报功能

  去年年底按月还贷委托提取业务上线后,受到广大职工欢迎,截至今年3月15日,已有约2.9万名职工签订了按月还贷委托提取协议。**,公积金中心表示,提取业务上线以来,公积金中心已简化了部分业务办 理流程、精简申请材料,能不提供材料的就不要求提供材料,同时尽量避免职工重复提供材料。例如职工本人办 理不必提供身 份证复印件,只需携带身 份证原件;不久的将来,职工办 理还贷提取业务时,需要提供的资料(仅限借款合同和抵押合同)若在其之前的提取行为中已提供过,则不需再次提供;职工同时办 理非按月还贷提取和签订按月还贷委托提取协议两项业务的,只需提供一份借款合同和抵押合同等。

  该负责人表示,公积金中心将在2012年陆续推出各种提取业务网上申报功能模块。届时缴存职工在预约时,可通过网上申报模块提前申报相关材料。公积金中心根据相关材料进行联网查询、核对材料,这样在现场办 理业务环节就能减少大量录入工作,将大大缩短职工办 理业务(如还贷提取、购房提取)的时间。

  为提高办 理效率,目前公积金中心正在研究提取优化方案,拟在近期进一步优化提取流程、简化申请材料、节省办 理时间。

  该负责人表示,公积金提取业务是个刚上线试运行的新业务,由于覆盖面广、情形复杂,望大家提出更多宝贵的意见,以便公积金提取业务能不断完善,更好地为缴存职工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