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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提取业务跨年度照常提取

2017-07-11 16:14

  深圳特区报讯(记者 窦延文)“明年不给提公积金了。”近日来,不少市民听信一些传言,到公积金业务银行网点扎堆提取。**,市公积金中心有关负责人向记者表示,上述传言不属实,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常年正常开展,跨年度并不受影响,职工无需在年底扎堆提取。

  该负责人表示,我市公积金各项业务严格依法、依规正常运行,各项政策是完全公开透明的,职工获得信息的渠道是畅通的、多元的,广大缴存职工如有疑问,可以拨打公积金中心服务热线了解,或者在公积金中心官方微博留言,也可以直接到公积金业务银行网点公积金专柜**,不要轻信一些不实传言。

  有职工提问说:如果不在12月申请提取,是不是意味着2011年的额度就永远提不出来了?该负责人解释说,职工如果今年没有申请办 理租房提取业务,可以在明年累计申请提取;其他住房消费提取也是一样,今年没有申请提取,可在明年累计申请提取。

  还有职工对偿还本市范围内具有所有权住房的贷款本息的提取业务有疑问,《深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暂行规定》第九条规定:“未选择按月还贷委托提取的,每年度可以申请提取一次,每年度可以提取不超过12个月的月可提取额,提取申请应当自每次还贷行为发生之日起两年内提出。”那么是不是意味着今年内不申请提取一次,那么2011年度的可提取额就被冻结,明年再申请就提不出来了?

  对此,该负责人解释说,这是一种误解,实际上还贷提取*多可以一次提取申请前24个月的月可提取额。

  该负责人还提醒职工按规定进行网上预约并按预约时段前往住房公积金业务银行网点办 理提取业务,以确保职工按时有序提取。